一、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度日常零星维修预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含税) |
1 |
2024-2025年日常零星维修预招标 |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烟台市机场路2号园区 |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相关内容。 |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书或简介】;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 未被列入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 未被列入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取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来人拿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投标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联系领取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等法律效益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费。
3.4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如遇问题可联系后勤处分管人员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四、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后勤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后勤处领取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9点到东方电子后勤处会议室参加招标,联系人:耿先生,联系电话5520057。
六、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委员会将在上述时间在后勤处三楼会议室组织开标工作,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投标工作。
七、 公告发布媒体:东方电子招标网站上公示。
招标人: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后勤处
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联系人:耿长龙